貴州省:4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現場制售食品(炒飯、炒粉、涼拌菜)、豆制品、糕點、糧食加工品(米皮、米粉)、肉制品、食用農產品、特殊膳食食品(營養米粉)、飲料、月餅等911批次樣品,其中不合格樣品4批次。
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貴州省思南縣佳惠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靖州玉華泉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生產日期:20170420XH和20170418SG)玉華山優質天然飲用水,溴酸鹽0.013mg/L,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0.01mg/L 要求。檢驗機構為貴州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檢驗中心。
二、鐘山區蘭蘭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貴州龍膳香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火腿五仁月餅,菌落總數5次檢測值分別為23000CFU/g,23000CFU/g,25000CFU/g,22000CFU/g,2100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 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 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貴州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檢驗中心。
三、凱里市華味面包屋銷售的華韻集團湖南華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味香滋月餅(五仁味),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為0.717g/kg,不符合國家標準值≤0.5g/kg 的要求。檢驗機構為貴州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檢驗中心。
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收到華韻集團湖南華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復檢異議申請。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1號)第三十九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申請復檢期間和真實性異議審核期間,不得停止履行立即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等控制食品安全風險的義務。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通報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督促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信息公布力度,強化社會監督,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對抽檢不合格食品,已要求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