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服輸,1罐啤酒賠10箱
他們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有人斥他們刁民難纏,有人對他們拍手稱贊。
他們整天游走在沈陽各大商場或者超市之間,經常會一頭扎進商品、貨架之間,尋找過期的食品或者劣質的商品。
他們熟知法律,懂得如何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或者別人的消費權利,更懂得如何運用法律的手段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
他們的身影也總會出現在大大小小的拆遷現場,經常會出入政府的拆遷辦或者開發商的辦公室,替被拆遷者討要更高的補償費。
他們經常會向媒體爆料,目的卻遠不止是給商家曝光。他們熟知各大商場和超市的經理,卻不一定會和這些人成為朋友。
人物:老閆
獲賠2000元
我專教訓虛假承諾
我就是靠維權謀生的!”老閆坦率地說,維權從某種程度來說能支持他的生活,但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讓商家整改,獲得教訓。
2011年3月11日,老閆在沈河區一家大型超市內閑逛,發現電梯兩側的宣傳板很吸引眼球,內容大意是“如在超市購物比同城3公里之內的其他超市貴,承諾退5倍差價”。
老閆告訴記者,“如想考驗超市5倍退差價的承諾,你需要在比較價格高低的同時,還需確認在有效距離內。”
于是老閆花了699元在這家超市購買了小綿羊貢緞冬被,之后打車直接去往大潤發超市沈河店。
老閆收好打車小票后快步地走進大潤發超市沈河店。“巧的是,大潤發的價錢確實比那家超市低。”于是,老閆在大潤發花499元購買了同樣品牌及條碼的小綿羊貢緞冬被。之后,老閆又一次搭乘出租車,出租車小票顯示確實是在3公里之內。按照這家超市的承諾,老閆順利地獲得了差價200元的5倍賠償1000元。
當日,老閆又一次在這家超市購買了小綿羊品牌商品,之后又在大潤發超市沈河店購買了價格相差200多元的商品,又一次獲賠1000元。老閆認為,這家超市的價格承諾完全是個噱頭,是在炒作,目的就是給消費者以價格最低的印象。
買問題海參
獲賠4900元
回憶起自己的維權生涯,老閆印象最深的是新《食品安全法》實施當天。那一天,他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獲得了10倍賠償。
2010年5月27日,老閆在沈陽市東順城街大東副食購買了20只即食海參。“這些海參的包裝袋上并沒有QS標志,就連生產日期也沒有,重量也比包裝袋上標注的輕了一半……”老閆說。
2010年6月1日,老閆來到商店,要求商店退貨并賠償自己的損失。當時的商家不承認沒有生產日期,懷疑是老閆擦去了海參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
為了證實這種即食海參存在問題,老閆又在這家商場購買了10只同品牌、同包裝的海參,這些海參依然沒有生產日期和QS標志。拿著剛買的海參,老閆再次找到經銷商理論。海參經銷商終于承認商品存在不規范包裝。
經過協商,老閆最終獲得賠償。他在5月27日購買的20只即食海參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獲得了雙倍于商品價格的賠償。而他在6月1日為了證明即食海參包裝存在相關問題而再次購買的10只即食海參,按當日開始實施的《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獲得了商品價格10倍的賠償。這樣算下來,老閆在新《食品安全法》實施當天獲得了4900元的賠償。
防賴賬
過期食品存超市
2011年2月6日,老閆本打算在富民橋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買些串門所需用品,他習慣性地來到食品專柜,結果發現了過期食品——福潤得烤肉,于是他購買了一些。
考慮到如果將購買的貨物從超市拿出去再回來索賠,超市可能會不承認,因為根據以往維權的經驗,很多商家都不承認過期商品是他們售出的。于是,他將當天所購買的烤肉在13號收款臺結算并由收銀員裝在塑料袋內,然后他以到服務臺辦事為借口將所購買過期產品交由收銀員代為保管,實際上他則是到服務臺去投訴。而且他還對購買過期產品的全程錄音錄像。
“有趣的是,超市客服部張經理竟然不相信在該超市有過期烤肉。”老閆說。于是老閆將張經理帶到13號收款臺,并將寄存在收銀員處的烤肉拿給張經理。
超市方面表示,按照消法規定,消費者購買到過期產品,給退貨并給予貨款一倍的賠償。對此,老閆并不認同。目前,此維權事件并沒有解決,老閆表示,將走法律程序來解決此問題。
人物:老劉 扛三箱胸罩進消協
1997年的一天,老劉的妻子在鐵西商業大廈買了一件韓國進口的女士內衣。回到家之后,老劉發現內衣上面的標簽竟然寫著“廣州生產”的字樣,他馬上詳細詢問妻子當時購買內衣的情況。妻子表示,當時賣場內掛著“韓國進口”字樣的宣傳牌,自己覺得不錯,也就沒仔細看內衣上面的標簽就買了。老劉馬上來到商場賣內衣的區域,花了2000多元將所有的內衣當場“包圓”。
老劉買下全部內衣后,直接將三個大箱子扛到鐵西消協,表示商家虛假宣傳。按理說,這三大箱子胸罩應該是退一賠一,但商家也表示,自己不容易,看能不能少賠點。老劉也沒太計較,最后商家給老劉全額退還了購買胸罩的2000多元錢,又賠償他1500元。
7元錢面包獲賠4000元
老劉是大潤發超市的常客,既是經常來購物,也會經常發現問題,而且他每次索賠的金額都會成倍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