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當對產品進行合理包裝
我國過度包裝問題仍舊突出
“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當對產品進行合理包裝,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物的產生,但這項規定落實得并不好。”8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至立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作關于檢查清潔生產促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特別講到了群眾反映強烈的過度包裝問題。
據統計,我國每年消耗各類包裝材料4000萬噸,主要來自過度包裝。
陳至立表示,根據法律要求,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應盡快完善配套法規,盡快制定出臺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目錄和具體回收辦法,落實定期檢查和向社會公布檢查結果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促進過度包裝問題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