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產品質量監督規范實施
酒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規范修訂8月起實施
日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關于修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第一批)>的公告》,對白文章酒、啤酒、黃酒、葡萄酒、白蘭地、果酒、配制酒(露酒)等酒類產品的相關抽查規范進行了修訂。
據了解,為進一步完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第一批)》(以下簡稱“第一批抽查規范”)的科學性、有效性和操作性,國家質檢總局根據第一批抽查規范一年多來的實施情況及相關產品標準的變化情況,組織對第一批抽查規范進行了全面修訂。
除因相關產品標準正在變化等原因,CCGF114-2008《乳制品》待修訂和CCGF305.3-2008《低碳鋼熱軋圓盤條》、CCGF403.1-2008《配合飼料》予以取消外,修訂后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第一批)(2010年版)》共143冊,自2010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酒類相關抽查規范詳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