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維護權益要分清申訴與投訴--
消費者維護權益要分清申訴與投訴
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會發生消費者尋求解決消費糾紛,或者經營者提出申訴時,不知道應該找行政機關還是消協部門,更不清楚如何寫申訴書和投訴書。寧夏工商部門提醒,要從五個方面注意申訴和投訴的區別,有效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是申訴和投訴的對象不同。申訴是向行政執法或行政管理部門,而投訴是向社會團體(如消協)或平等民事主體。
二是提出申訴和投訴的主體意愿不同。投訴必須是在雙方都自愿調解的條件情形下,申訴則只需要一方當事人向行政執法或行政管理部門提出。
三是申訴和投訴的手段不同。投訴只是社會團體(如消協)或平等民事主體所進行的民事調解,而申訴是行政執法或行政管理部門除了運用行政調解的手段外,還可以綜合運用行政指導、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手段。
四是申訴與投訴所產生的效力不同。投訴僅具有民事調解效力,雙方當事人有一方反悔調解就無效,申訴則具有行政調解效力,雙方當事人如達成調解協議或做出處理決定,一般來說即具有行政執行力。
五是申訴與投訴的目的傾向性不同。投訴只是就雙方爭議尋求解決,而申訴除了尋求爭議解決外,還附帶或保留有要求行政管理部門制裁或處罰侵權者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