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措施大力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
記者從剛剛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獲悉,權威部門提出,將從四個方面采取措施,大力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請研究處理有關審議意見的函和國務院辦公廳要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情況報告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深入研究,并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方針和部署,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國務院辦公廳轉報來的發展改革委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印發給了常委會組成人員。
就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有關大力發展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的問題,發展改革委的報告表示,2009年9月,胡錦濤總書記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的講話明確提出,我國要大力發展綠色經濟,積極發展低碳經濟;2009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下一步,將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規劃引導,完善扶持政策。將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發展理念和相關發展目標納入“十二五”規劃和相關產業發展規劃中,抓緊研究制定《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發展低碳經濟指導意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等。制定促進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發展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激勵政策。
二是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加強生態環保建設。全面落實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強化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加快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抓緊出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辦法》,深入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和推廣高效節能技術。大力發展生物質能、太陽能、地熱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發展水電,積極發展核電,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5%左右。廣泛開展植樹造林,加強森林管理,力爭到2020年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米。
三是組織開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試點。編制再生金屬及再制造等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啟動“城市礦產”循環利用工程,抓好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秸稈綜合利用等工作。選擇典型地區和行業,開展低碳經濟發展示范試點。
四是建立健全科技、統計、信息等支撐體系。加大對節能、清潔能源、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投入。逐步建立溫室氣體監測統計、氣候變化信息共享平臺和信息服務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