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生產日期造假罰6萬
食品“早產”被罰六萬元-食品產業網
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開福分局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昨日對長沙源泉食品商貿有限公司經銷虛假生產日期食品作出罰款6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10月29日,開福工商分局接一群眾舉報稱,開福區金霞苑小區內有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行為。經執法人員調查,長沙市源泉食品商貿有限公司為提高食品銷售生意,擅自將10月份從望城縣某食品廠購進的七味熟食在其開福區金霞小區公司倉庫內,用打碼機分別打上11月2日、10日等不同的虛假生產日期,然后批發給各經銷商銷售。經核實,打印以上日期的食品共280余件,按批發價格計總價值2.5萬余元。由于其性質惡劣,工商人員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其作出了從重處罰的決定。
10月29日,開福工商分局接一群眾舉報稱,開福區金霞苑小區內有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行為。經執法人員調查,長沙市源泉食品商貿有限公司為提高食品銷售生意,擅自將10月份從望城縣某食品廠購進的七味熟食在其開福區金霞小區公司倉庫內,用打碼機分別打上11月2日、10日等不同的虛假生產日期,然后批發給各經銷商銷售。經核實,打印以上日期的食品共280余件,按批發價格計總價值2.5萬余元。由于其性質惡劣,工商人員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其作出了從重處罰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