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花香”商標之爭塵埃未定
稻花香商標案再起風波 國家商評委不服要申訴-食品產業網
持續了7年多的“稻花香”商標之爭塵埃剛落定又起風波,記者昨天(20日)獲悉,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關于“稻花香”商標的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對該案重新裁定。
“只有在該判決可能會對今后商評委的裁定及審查標準產生根本性影響時,商評委才會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業內專家說,“但在北京高院作出判決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提出申訴,這還是比較少見的。”
2002年10月,湖北、浙江兩地“稻花香”打起商標官司。湖北稻花香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稻花香)以其注冊的“稻花香”牌“醬油、醋”與浙江義烏稻花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稻花香)注冊的“稻花香DAOHUAXIANG”牌“方便米線、八寶飯”構成類似商品,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為由向國家商評委提出爭議申請。
2008年,國家商評委和北京一中院認定兩個商標使用的商品未構成類似商品,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也就是說,浙江稻花香贏得了一審判決。不甘落敗的湖北稻花香隨后提出上訴,2009年10月,北京高院開庭審理此案,認為“醬油、醋”和“方便米線、八寶飯”兩組商品關聯程度很高,一般消費者容易對其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因此,認定上述兩種商品為相關聯商品,并判決撤銷一審判決以及商評委的裁定,要求商評委對本案重新作出裁定。這意味著,湖北稻花香與浙江稻花香歷時7年之久的商標爭議糾紛案基本塵埃落定,湖北稻花香的商標維權之戰取得勝利。
然而國家商評委對該判決結果不服,于近日向最高法院申訴。不過對于具體結案時間,業內人士稱不好說。
“只有在該判決可能會對今后商評委的裁定及審查標準產生根本性影響時,商評委才會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訴。”業內專家說,“但在北京高院作出判決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提出申訴,這還是比較少見的。”
2002年10月,湖北、浙江兩地“稻花香”打起商標官司。湖北稻花香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稻花香)以其注冊的“稻花香”牌“醬油、醋”與浙江義烏稻花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稻花香)注冊的“稻花香DAOHUAXIANG”牌“方便米線、八寶飯”構成類似商品,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為由向國家商評委提出爭議申請。
2008年,國家商評委和北京一中院認定兩個商標使用的商品未構成類似商品,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也就是說,浙江稻花香贏得了一審判決。不甘落敗的湖北稻花香隨后提出上訴,2009年10月,北京高院開庭審理此案,認為“醬油、醋”和“方便米線、八寶飯”兩組商品關聯程度很高,一般消費者容易對其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因此,認定上述兩種商品為相關聯商品,并判決撤銷一審判決以及商評委的裁定,要求商評委對本案重新作出裁定。這意味著,湖北稻花香與浙江稻花香歷時7年之久的商標爭議糾紛案基本塵埃落定,湖北稻花香的商標維權之戰取得勝利。
然而國家商評委對該判決結果不服,于近日向最高法院申訴。不過對于具體結案時間,業內人士稱不好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