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大蒜”成地標產品
繼涉縣花椒、核桃和魏縣鴨梨之后“永年大蒜”成地標產品-食品產業網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2009年第108號公告,批準對“永年大蒜”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這是繼涉縣花椒、核桃和魏縣鴨梨后,我市第四個獲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產品。
公告明確規定:永年大蒜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河北省永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經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核,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永年大蒜的法定檢測機構由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指定。
永年大蒜舊稱廣府蒜或南沿村大蒜,早在明朝嘉靖年間曾作為貢品,曾給嘉靖皇帝使用,受到皇封,據今已有500年的歷史。永年產出的蒜頭大(直徑4—5厘米)、瓣小(一般4-6瓣)、皮薄、柔嫩、汁多,辛香味濃郁,蒜泥粘稠,具有久食不變味的特點,導致不斷出現一些外地客商在永年縣收購部分產品,再混入其它產地的蒜薹、蒜頭,打永年大蒜的品牌在市場上銷售,以次充好,致使永年大蒜的市場聲譽受到了一定影響。近年來,為保護本地大蒜的品質,永年縣成立了農業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并按照國家農產品安全質量要求,對大蒜進行全程規范化、無公害化、標準化管理,通過采取無污染、無公害防治等手段,使全縣18萬畝大蒜全部實現無公害標準化生產。2000年,大蒜基地被定為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區。
鏈接:地理標志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于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準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是國家保護地域特色產品、防止假冒偽劣的重要手段。
公告明確規定:永年大蒜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河北省永年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經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核,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永年大蒜的法定檢測機構由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指定。
永年大蒜舊稱廣府蒜或南沿村大蒜,早在明朝嘉靖年間曾作為貢品,曾給嘉靖皇帝使用,受到皇封,據今已有500年的歷史。永年產出的蒜頭大(直徑4—5厘米)、瓣小(一般4-6瓣)、皮薄、柔嫩、汁多,辛香味濃郁,蒜泥粘稠,具有久食不變味的特點,導致不斷出現一些外地客商在永年縣收購部分產品,再混入其它產地的蒜薹、蒜頭,打永年大蒜的品牌在市場上銷售,以次充好,致使永年大蒜的市場聲譽受到了一定影響。近年來,為保護本地大蒜的品質,永年縣成立了農業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并按照國家農產品安全質量要求,對大蒜進行全程規范化、無公害化、標準化管理,通過采取無污染、無公害防治等手段,使全縣18萬畝大蒜全部實現無公害標準化生產。2000年,大蒜基地被定為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區。
鏈接:地理標志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于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準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是國家保護地域特色產品、防止假冒偽劣的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