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飄香,誤入酒巷
央視頻打“擦邊球” 一年賣酒近12億-食品產業網

看央視的節目,常給人一種美酒飄香,誤入酒巷的感覺。一日閑極無聊,竟從央視節目中找出40種酒類廣告(可能還有遺漏)。而且,這些廣告尤其是大品牌的酒類廣告,多出現在黃金時段、黃金欄目中。目不暇接的美酒廣告讓人有理由相信,央視靠賣酒一定掙了大錢。
據了解,酒類廣告收入在央視廣告總收入中占了相當的比例。在“2010年央視黃金資源招標”會上,酒類廣告以成交11.8471億元名列排行榜第一。僅“最喜愛春節晚會獨家冠名權”,央視就賣出了1.1099億元的高價(被郎酒集團競得。據悉,郎酒集團在央視的廣告投入將達2.7億元)。此外,五糧液的競標價達1.6676億元,茅臺為1.4432億元,勁酒、洋河、青島啤酒、燕京啤酒均已過億,小一點的企業也是動輒數千萬元的廣告投入。
但筆者查閱《酒類廣告管理辦法》發現,央視在廣告播出方面打了不少“擦邊球”。如《管理辦法》規定每套節目每日發布的酒類廣告,在特殊時段(19:00-21:00)不超過二條。而央視則在19時之前數分鐘內,連續播出稻花香等5條酒類廣告,正好避開了所謂“黃金時段”;而“黃金酒”廣告中出現飲酒動作,涉嫌違規;19點至21點期間,央視一套的酒類廣告遠超2條的標準,明顯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