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元-養生酒】“保健酒”相關廣告法于9月1日起施行!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4月24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告法,將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次新修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4月24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告法,將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次新修訂的廣告法明確了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對明星代言廣告有了更加嚴格的規定。新《廣告法》作了進一步的充實和細化:對事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財產安全且違法廣告發生率較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廣告內容作出了具體規范要求,包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醫療、農藥、獸藥、飼料、酒類、招商、教育培訓等重要商品和服務。

而這其中,針對現行保健酒類廣告的要求也更加明細和嚴格。新《廣告法》規定:除藥品、醫療器械、醫療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容易產生混淆的用語。保健產品的廣告與商品內容不相符,打“擦邊球”,通過強調某種成分的功效來掩蓋產品自身,是保健品類廣告一直存在的問題。
很多保健酒品牌都在媒介宣傳上夸大了自身的治療效果。“宮廷配方”、“安神補腦”、“增強免疫力”、“活血通絡”等宣傳語給保健酒披上了傳奇色彩。現在保健酒的廣告,夸大宣傳的比較多,包括保健酒產品包裝,基本上都有夸大宣傳的成分。
保健酒屬于保健食品的一類,具有保健作用,但非藥品,并不具有治療作用。它屬于保健食品的特殊分支。很多保健酒企業為了吸引眼球,往往會通過網絡、促銷員宣傳等不易監管的渠道夸大功效。
9月1日施行的新廣告法增加了對互聯網等新媒體的廣告活動規范,而針對互聯網廣告形態多樣、技術復雜的特點,工商總局也將出臺專門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提高監管針對性和有效性。
保健酒的未來將不斷規范化發展,中圓酒業一直將產品品質放在第一位,將按照國家標準施行規范化發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