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開征煙酒“罪惡稅”
菲律賓政府從2013年1月1日開始正式征收煙酒罪惡稅,增加的稅收將被投入醫療保健計劃中。 2012年12月20日,
菲律賓政府從2013年1月1日開始正式征收煙酒“罪惡稅”,增加的稅收將被投入醫療保健計劃中。
2012年12月20日,菲律賓總統阿基諾簽署煙酒消費稅改革法案,并形容該法案是“給菲律賓人民的一份圣誕禮物”。阿基諾稱,將把煙酒稅的大部分收入投入該國的醫療保健計劃,用于興建診所和醫院。
菲律賓財長普里西馬說,參議院通過的改革法案,授權政府每年征收400億比索的“罪惡稅”,以保護青少年和貧民,避免他們受到吸煙和酗酒的不良影響。
根據新法案,到2017年以前,菲律賓將逐漸提高酒稅,到2015年之前,酒稅提高大約50%,在2017年之后,酒稅將每年上漲4%。
2011年,世界貿易組織(WTO)作出裁定,菲律賓對進口酒精飲料的征稅違反了全球自由貿易規定,責令菲律賓政府調整酒類進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