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要繼續提高糧食收購價格
有專家提出,糧食的目標價格不應該單純地從經濟的角度來看待,還應該考慮農民的收入、價格波動與社會穩定問題。我國是小農經濟,在市場占主導的經濟中,難免會有價格的波動起伏,這對小農經濟而言挑戰不小。如何既讓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同時還要讓政府承擔必要的發展責任來綜合平衡,是一項難度不小的課題。在鄭風田看來,目標價格改革比較適用于棉花、大豆、油菜籽、食糖等非主糧品種,而對于三大主糧,尤其是小麥、水稻兩大口糧,應該持審慎態度,以免影響甚至挫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進而引發國內糧價大幅波動。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糧食產需缺口逐年擴大,糧食進口量創歷史新高。中國糧食供求總量趨緊,糧食自給率跌破90%,去年進口谷物7700多萬噸。中農辦主任陳錫文認為,“過去十年,在糧食總產量持續增長的背后,是更快的消費增長,甚至某些產品的供給趕不上社會需求的增長。”今后到2020年,被普遍認為是城鎮化加速發展期,食品需求量還會更大。
如何才能更好地進行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改革,促進糧食增產、農民增收?鄭風田認為,首先要加大糧食生產支持力度。目前農民收入的一半來自于種地,如果種糧獲得的收入太低,就會影響到我國農民收入的整體提高。因此,國家要加大糧食生產支持力度,完善主產區利益補償、耕地保護補償,讓農業獲得合理利潤。新增補貼向糧食主產區和優勢產區集中,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
其次,要繼續提高糧食收購價格。糧食雖然是我國居民最重要的主食,但在目前的所有農產品中卻是最不賺錢的。它的價值在價格中沒有反映出來,說明目前我國的糧食定價機制還需要改進。未來在制定糧食價格時,不能僅僅看國際糧價,還要借鑒日、韓等國的經驗,否則會嚴重挫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甚至會引起糧價大幅波動,影響社會穩定。
有專家提出,建立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后,要繼續保留糧食最低收購價制度。但也需要進行配套改革,主要是改造其定價機制,實行國內外市場均衡定價,使定價向名副其實的“最低”回歸。同時要繼續保留重要農產品臨時收儲制度,但也需要進行配套改革,主要是改造政府收儲行為和建立市場定價機制,實行國內外市場均衡定價,使收儲向名副其實的“臨時”回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