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紅柿兩個價有何不可[2012-03-06]
小西紅柿兩個價有何不可[2012-03-06] 南大街一家超市銷售的小西紅柿標示著兩個價格,如果是工作人員幫著選,
小西紅柿兩個價有何不可[2012-03-06]
南大街一家超市銷售的小西紅柿標示著兩個價格,如果是工作人員幫著選,就賣6.9元/斤,如果是顧客自選就得花8.8元才能買一斤(本報曾于3月5日C12版進行報道)。雖然有顧客對超市的這種行為不理解,但筆者以為,超市這種明碼標價的形式,既能防損有能維護下一波顧客的利益,也不失為一個方法。
不管是路邊小攤、農貿市場還是超市里,蔬果肉采區總能見到很多消費者仔細地對著眼前的食材挑挑揀揀。花一樣的錢買更好的東西,這種心態大家普遍都有,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是有一些消費者在挑選的時候太過精細,買水果的時候有疤的不要,蹭掉點皮的篩掉,帶葉子的把葉子統統掐掉,買蔬菜和玉米時把外面的一層皮都剝掉……不僅如此,還有的消費者之后又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放棄購買。結果,前面幾位消費者是滿意而歸了,可后面的消費者就沒得選了。而且因為挑揀,很多蔬果的保質期也會縮短,這樣無形之中也加重了商家的負擔。
雖然說顧客是上帝,大家買東西都有挑選的權力。但是當我們的挑挑揀揀損害到別人的利益時,那這樣的挑揀是不是就不值得了呢。再看南大街的這家超市,用標示兩個價格的方式來減少過度的挑揀,其實也無可厚非。這每斤多出來的1.9元,是超市讓顧客為挑揀蔬果后的損失埋的單。
而對于商家來講,想要讓消費者改掉過度挑揀的陋習,還得從自身做起,誠信銷售。比如主動把腐爛的、不能食用的蔬果剔除,保證不將不能吃的食材賣給消費者。賣方也可以學習國外超市的做法,將蔬果按成色和大小歸類,成色相似大小相近的都歸到一個價格區,不管怎么選拿在手上的都差不多,再加上工作人員適時的溫馨提示,想必挑揀的情況可以大大減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