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社會組織不妨遵循“蘑菇理論” 2012-03-26
發展社會組織不妨遵循“蘑菇理論” 2012-03-26
社會話題
如何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成了近日的熱門話題。日前召開的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上,溫家寶總理指出,構建政府管理與社會自治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體制,最大限度地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共同完成對社會事務的統籌管理,成為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
實踐證明,在提供高質量、高效率的公共服務等方面,政府包不了,鼓勵各類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其中,將更有效、更經濟,群眾也更滿意。近年,不少基層政府已嘗到“放手”的甜頭。
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的前提,是要有越來越多的社會組織出現,而且沒背景的“草根”社會組織應占相當數量,它們在當下和未來社會管理中發揮良性作用的空間非常之大。對于這些組織的產生和發展,是否可以遵循“蘑菇理論”?
“蘑菇理論”是全國政協委員、原科技部部長徐冠華日前在全國兩會上提出的。徐冠華認為,政府“打造”喬布斯這一提法本身就不科學。搞科技,不要拔苗助長,要遵循“蘑菇理論”有了一定的空氣、水分和濕度,蘑菇會自己長起來。關鍵就是創造這樣一個環境、一種生態。徐冠華的這個理論,不僅適用于經濟發展和科技發展,也不妨用于社會組織的發展。政府只要創造一個好的生態環境,各式各樣社會組織的“蘑菇”定會大批成長起來,政府不要按計劃、喜惡或某個標準去種“蘑菇”、選“蘑菇”,更不能將部門或個人利益介入其中。
具體地說,培植這種適宜的“生態”主要從三方面著手。一是各級政府對草根社會組織的認識要更新。以前一些基層政府對草根中間冒出的社會組織有些“怕”,于是抬高門檻,多頭監管。現在各方面已充分認識到,社會組織是重要的社會組成,可以承擔公共服務功能,“政府主導”不應也無需“事事主辦”。二是把社會組織的注冊門檻減低。這樣可以大大鼓舞民間成立社會組織的積極性。近年南京成立社會組織不需注冊資金和固定的活動場所,只要向社區申請并在區縣或街道備案即可,到2010年底社區民間組織備案的已有10389個。三是要修改某些領域社會組織的資質門檻。政府應向社會組織開放更多的公共資源和領域,尤其是群眾生產生活性服務領域、慈善互助領域和文化體育領域等。
需要提醒的是,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的管理關系宜松散。政府可以建立資助機制或購買社會組織服務,但界限一定要清晰,切不要在“政府大院”里種“蘑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