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電動車將罰款50元
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王榮海)出現交通事故把傷者送到醫院不能忘了報警,否則將追究肇事逃逸,出現15次以上違章記錄不處理將被扣車或駕照……昨日,武漢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獲該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近期該辦法將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肇事后救了人未報警算逃逸
實施辦法中還對交通肇事逃逸行為進行了界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三種情形將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明知發生交通事故,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事故現場的;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履行報警及等候處理義務離開的;在接受調查期間藏匿的。
解讀:
武漢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辦法對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認定做了較原則的規定,但對交通肇事逃逸具體情況未做明確規定,導致目前對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定性標準不統一。實施辦法將常見的交通肇事逃逸情形予以明確,以準確認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保護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行人闖紅燈站街1小時免罰款
行人闖紅燈,交警之前要么罰款10元,要么教育放行。實施辦法規定,行人、乘車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道交法相關規定處理。對違法情節輕微,行為人自愿協助交通警察維護交通秩序一小時的,免除處罰。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可選擇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學習,或自愿申請參加不少于2日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與實踐活動。
解讀:
武漢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規定在執法方面突出了人性化管理。行人闖紅燈后,如果不罰款,但須協助交警維持交通秩序,幫助交警勸導行人。
電動車不上牌上路扣留車輛
實施辦法規定,未經交管部門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道路上行駛。違反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扣留車輛。駕駛電動車從事營運的,由公安機關扣留車輛,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實施辦法規定,不得飲酒或者醉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現酒后駕駛電動車的,將罰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