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化:粽子里添硼砂 商販夫婦獲刑
近日,從化法院審理了一起毒粽子案,一對賣了十幾年粽子的夫婦,給粽子添加硼砂,雙雙被抓。男子被從化法
近日,從化法院審理了一起“毒粽子”案,一對賣了十幾年粽子的夫婦,給粽子添加硼砂,雙雙被抓。男子被從化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他的妻子則被判處了緩刑,同時還收到了一份“禁止令”,在緩刑考驗期限內(nèi),禁止從事食品銷售活動。
據(jù)法院介紹,廖某和劉某是一對50多歲的夫妻,在從化區(qū)一家菜市場旁擺小攤,賣些自己做的粽子貼補(bǔ)家用。2015年5月期間,一名顧客到其攤位購買粽子,在閑聊的過程中提到,在粽子中摻入硼砂能使粽子看起來顏色亮麗、口感更好、不粘粽葉。廖某聽到后記在了心里,為了使自己的粽子賣相、口感更好,廖某到一家藥店花13元購買了8克硼砂,決定摻雜在粽子中進(jìn)行嘗試。
后來,另一家店鋪的店主在老兩口這買了35個粽子拿去店里出售,在接受相關(guān)部門的抽檢時,粽子樣品所檢項目中硼砂不符合《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zhì)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指標(biāo)要求。老兩口因涉嫌犯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羈押。至案發(fā)時止,二人共出售含有硼砂的粽子約1300只,獲利約1500元。
近日,從化法院判決,廖某犯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3000元;劉某犯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禁止劉某在其緩刑考驗期內(nèi)從事食品生產(chǎn)、銷售及相關(guān)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