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一直不松口經銷商獨自退差價 2012-03-21
“蘋果”一直不松口經銷商獨自退差價 2012-03-21
本報3月20日報道:(記者崔濱實習生王明慧)本報19日報道:的省城市民胡靜(點擊觀看胡靜影視作品《愛情維修站》、《魔界之龍珠》)要求退iPad2差價被拒的案例,20日終于得到了省城蘋果經銷商的回應,“答應退還我1千元,作為差價和權益損害的補償,但是以經銷商的名義,與蘋果公司的差價補償政策無關。”胡靜告訴記者。
濟南市中區工商局人士19日告訴記者,在接到胡靜對于銀座八一店拒絕退還差價的投訴后,該局相關人士對銀座八一店售后服務部負責人進行了約談,銀座八一店售后部人士解釋,“胡靜在銀座八一店購買的蘋果產品,來自蘋果在濟南的經銷商新德賽公司,銀座八一店僅提供銷售場地,并不參與銷售。對于蘋果產品的價格保護措施,沒有直接責任進行賠償。”
濟南授權經銷商新德賽公司相關人士20日表示,經過市中區工商局的調解,該公司愿意為胡靜提供1千元的差價補償,但該公司人士表示:“對于胡靜要求的按照蘋果公司價格保護政策退還差價,我們也向蘋果公司進行了申請,但蘋果公司堅持,只有在蘋果在線商店和京滬5家直營店購買iPad2產品的消費者,才能享受差價退還。消費者向授權經銷商提出的差價退還要求,蘋果公司不承擔相關費用。”
為此,新德賽公司人士表示,此次退還胡靜的1千元iPad2差價,僅是該公司出于對公司客戶權益受損失的補償服務行為,與蘋果公司無關。同時,該公司還要求與胡靜簽訂一份差價退還合同,以證明此次差價退還與蘋果公司的價格保護政策無關。
“能給我退還差價,我已經覺得是意料之外的最好結果了。”20日,胡靜告訴記者,“但唯一的遺憾是,蘋果公司對直營店和經銷商的雙重標準依舊沒有改變,希望今后有關部門和消費者能夠繼續努力,推動這一不合理情況的改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