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劍銳:企業應慎對漲價
白酒消費稅調整方案定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行業內引起了不小的震動。為保持企業的利潤水平,很多酒廠做出了提高產品價格的方案,特別是一些大型白酒企業已實施了漲價的辦法,業內人士對于白酒是否應該漲價說法不一。
日前,《華夏酒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山東省糖酒副食品商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薛劍銳,他認為,白酒消費稅調整方案對于大型白酒企業來說將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凈利潤的減少勢必放緩企業發展的速度,但是,他同時認為,從市場和消費者的角度考慮,企業應謹慎對待價格調整,不能盲目地漲價,將增加的稅賦轉嫁到消費者頭上。
大型酒類企業無論是生產基數還是繳稅程序都很規范,白酒消費稅調整方案實施后,大企業幾乎不可能出現偷稅漏稅現象。而小企業的體制靈活、程序簡單,如果管理不規范、執行不到位,以及地方保護等因素都有可能讓小企業想方設法地通過各種渠道逃避稅收。所以,對于部分經營不夠規范的小企業而言,新方案實施后,他們仍能找到避稅的辦法,就難免會出現“小酒廠繼續偷逃稅,越正規的大酒廠稅賦越重”的現象。
薛劍銳分析認為,大型企業的稅收提高以后,就面臨著一個兩難的問題,漲價或者不漲價。有的企業承受不了成本的增加被迫漲價,就會增加企業風險,消費者一旦不認可就會騎虎難下。如果不把增加的稅賦轉嫁給消費者,企業就必須自己承擔,這對于企業的發展來說就是一個很大的障礙。
從銷售渠道監管來看,酒類的銷售價格沒有統一的監管部門,售價的高低都是由生產企業自行決定,在這種情況下,由于不同企業的實力和目的不同,價格的制定也有很大的區別。對于大多數白酒企業來說,其產品的漲價空間很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企業要通過把稅賦轉嫁給消費者并不是個理想的辦法。
不久前出臺的《山東省白酒工業調整振興指導意見》曾提到,山東省白酒生產企業的稅賦較高,企業負擔重。從全國同行業情況來看,四川白酒企業的稅賦在13%左右,安徽、河南等省白酒企業的稅賦均在20%以下,而山東省則在30%以上。稅賦較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負擔。新的稅改政策實施后,對于大多數山東白酒企業來說將是發展中的一個門檻,但是,切不可為了單純的追求企業利潤而盲目跟風漲價,還要綜合考慮企業自身品牌的實力和市場競爭態勢。
作者:卞川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