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政府制定規章保護野生藍莓
為深入實施生態立市戰略,保護、培育和持續發展篤斯越桔等野生漿果深加工產業,杜絕無序利用野生資源的行為,黑龍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日前發布了《伊春市篤斯越桔等野生漿果資源保護管理暫行辦法》,這是目前我國第一個保護野生藍莓的地方規章。 據《華夏酒報》記者了解
為深入實施生態立市戰略,保護、培育和持續發展篤斯越桔等野生漿果深加工產業,杜絕無序利用野生資源的行為,黑龍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日前發布了《伊春市篤斯越桔等野生漿果資源保護管理暫行辦法》,這是目前我國第一個保護野生藍莓的地方規章。
據《華夏酒報》記者了解,該《辦法》是伊春市人民政府根據《森林法》、《黑龍江省森林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經伊春市人民政府十二屆八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辦法》共27條。
《辦法》明確指出,對篤斯越桔等野生漿果資源,實行加強保護、積極開展、合理利用的方針。規定每年的8月2日為“小興安嶺篤斯越桔節”。篤斯越桔采集期從每年8月2日開始,特殊年份篤斯越桔采集時間的變更由伊春市政府決定并公布。《辦法》還明確了對篤斯越桔等野生漿果資源采集區實行承包經營,堅持自愿、公開公正原則,責權利結合,兼顧社會、企業和承包人三者的利益,嚴禁暗箱操作,私下承包。
按照《黑龍江省森林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法》還明確了對篤斯越桔的野生資源的采集實行有償利用,收取植物資源有償使用費,用于篤斯越桔等野生資源的管理、保護、培育等工作。《辦法》還規定,禁止采取折枝、掠青等破壞資源性的采集方式,禁止越界采集,禁止破壞篤斯越桔等野生資源及其生長環境。公安、資源林政及林場(所)等部門和單位要充分發揮行政管理職能,開展好保秋護秋行動,保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若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進行掠青、越界采集或從事其他破壞資源性行為的,取消其承包資格,造成的損失從承包保證金中扣除,情節嚴重的,依照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