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鄉王香油、藍天洋槐蜂蜜不合格
2007-09-20 09:39
營銷資料
食品質量關系到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國計民生大事。根據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于二○○七年七月份對本市生產、流通環節生產經銷的部分食品和進口食品、餐具質量進行檢查,抽查了食用植物油、蜂蜜、大米、葡萄酒等4大類產(商)品。
來源:中國食品商務網
一、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我市的食用植物油、蜂蜜二類36家生產企業的45批次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合格43批次,合格率為95.55%(其中食用植物油35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為97.1%;蜂蜜10批次,合格9批次,合格率為90.0%)。
本次監督抽查,主要檢測了食用植物油的色澤、酸值、過氧化值、浸出油溶劑殘留量、黃曲霉毒素B、鉛;蜂產品的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水分、四環素抗生素殘留、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標簽。從抽查的結果看,2批次不合格產品中,標簽不合格1批次,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相符合1批次。
本次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一) 標簽標注不規范。GB 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標準要求,食品標簽的所有標注內容必須準確,產品標準中已明確規定產品分類、配料的定量標示。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標注的產品名稱、執行標準號不規范,并未注明芝麻油含量。
(二) 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低于標準要求。按照GB 18796-2005《蜂蜜》標準規定,果糖和葡萄糖含量是一個強制性指標,它是衡量蜂蜜產品質量是否摻雜使假的重要指標。
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我市銷售的大米商品進行了定向監督抽查,共監測40個批次,內在質量合格37個批次,內在質量合格率為92.5%。監測 主要檢查了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所規定的商品標簽標識、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衛生、理化指標等。不合格品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是:食品標簽、鎘、鉛及水分等項目不符合規定。
三、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共受理進口食品、餐具報檢4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100%。
市工商局、市質監局責令生產、經銷不合格產(商)品的企業,立即進行整改,并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對所檢查不合格批次產(商)品不得出廠,對進入市場的全部責令下柜,經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
附件:
成都市質監局 成都市工商局 四川檢驗檢疫局公告
(二00七年八月)
為確保食品質量安全,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七月份對我市生產、流通領域及進口部分食品、餐具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公布如下:
一、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在生產領域食品抽查檢驗結果:
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名單
|
序號 |
受檢單位 |
生產單位 |
樣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 |
標準要求 |
實測結果 |
|
1 |
成都鄉王食品有限公司 |
成都鄉王食品有限公司 |
鄉王香油(芝麻調和油) |
142ml/瓶 |
鄉王 |
2007-7-9 |
標簽:注明產品名稱、應注明執行標準號、應注明配料表 |
產品名稱不規范、執行標準號不規范、未注明芝麻油含量 |
|
2 |
藍天蜂業保健食品廠 |
藍天蜂業保健食品廠 |
洋槐蜂蜜 |
800g/瓶 |
山那邊 |
2007-7-8 |
果糖和葡萄糖含量≥60% |
40 |
二、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流通領域食品抽查檢驗結果:
內在質量不合格商品名單
|
序號 |
樣品名稱 |
被監測人 |
標稱生產單位 |
標稱商標 |
規格 |
生產日期或批號 |
主要不合格項目 |
|
1 |
大米 |
成都市金牛區鑫福紅糧行 |
德陽景福火花精米廠 |
火花 |
50kg/袋 |
2007.5.15 |
鎘 |
|
2 |
江蘇大米 |
金牛區有路糧行 |
宿豫區超群米業有限公司 |
黃墩湖 |
50kg/袋 |
2007.6 |
水分 |
|
3 |
堰香大米 |
都江堰成都百貨大樓有限公司 |
都江堰市青城米業有限責任公司 |
堰香 |
10kg/袋 |
2007.6.6 |
鉛,鎘,食品標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