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營銷的最高形式
2007-06-17 15:37
營銷管理
中國酒業經過近20年激烈的“質量大戰”、“金牌大戰”、“廣告大戰”、“價格大戰”、“包裝大戰”等營銷模式之后,“品牌的一半是文化”、“人們喝酒是喝文化,買酒也是買文化”一類的呼聲此起彼伏,面對日益求新求變的酒類營銷思路的局面,中國食文化研究會常務理事徐少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酒類營銷的最高形式就是文化營銷。
有人曾說,酒是食品卻不能充饑,酒是飲料卻不能解渴,酒的營銷為什么要如此注重文化手段?針對這樣的聲音,徐少華說,酒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商品,它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它是一種具有社會屬性的精神文化消費品,或者說是一種以滿足人們心理感受為主要目的的感性商品。人們飲酒絕不是僅僅為了滿足生理上的食物性需要,而主要是為了滿足調節人際關系的社會需要和喜憂哀樂的情感需要,也就是說,人們飲酒所重視的心理價值和精神價值遠遠超過了生理滿足和機能價值,這就是酒品消費的文化性。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人們喝酒是喝文化,買酒也是買文化,而文化營銷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的。
徐少華認為,所謂文化營銷,是指企業在其產品中注入文化含量,并通過各種文化活動來宣傳其品牌的文化個性,以喚起消費大眾對其品牌的消費欲望,從而達到促銷目的,文化營銷既是一種理念,也是一種具有實戰意義的營銷手段。它是將酒文化和品牌文化直接轉化為生產力,推動企業發展的最有效、最便捷的途徑,因而受到了業界的重視。在這一方面成效比較顯著的是湘酒鬼和遼寧道光廿五,這兩個名不見經傳甚至是瀕臨破產的企業,在全國白酒市場的激烈競爭中依靠文化運作,在短短幾年時間就脫穎而出的典型事例,有力地說明了文化與市場相結合可以推動企業發展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