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源公司成功注冊溫氏商標
2007-08-16 09:16
企業新聞
歷經兩年紛爭終于“修成正果” 在四川瀘州老窖股份公司以及廣東溫氏集團提出異議、紛爭時間達2年后,天源
歷經兩年紛爭終于“修成正果”
在四川瀘州老窖股份公司以及廣東溫氏集團提出異議、紛爭時間達2年后,天源實業的“溫氏”商標日前終于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裁定獲準注冊。
據了解,早在2005年2月初,廣州市天源實業有限公司(簡稱天源實業)申請注冊的“溫氏1555”商標公告期間,廣東溫氏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認為此“溫氏”商標惡意抄襲復制了自家“溫氏”商標。請求商標局依法撤銷上述初步審定,不予核準注冊。自此,關于“溫氏”的異議聲就開始了。
而日前,瀘州老窖公司和廣東溫氏集團又同時對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刊登在第989期《商標公告》第3904413號“溫氏WENSURNAME;WEN”商標提出異議。廣東溫氏集團認為,“溫氏及圖”商標最早于1995年在第29類商品上獲得注冊,2004年被認定為廣東省著名商標,被異議商標系惡意抄襲復制,應予以制止。瀘州老窖則提出,瀘州老窖最早由明朝時代舒家創立,后來把窖池賣給溫家,因此與溫氏家族具有特殊的關系,被異議商標可能會使消費者產生某種誤認。
對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為,被異議商標“溫氏”指定使用商品是第33類“燒酒”等,溫氏集團注冊商標核定使用商品是第29類“凍肉”等。瀘州老窖公司引證的“溫永盛”商標核定使用商品雖然是第33類“酒”,但雙方商標在整體外觀、呼叫、含義等方面存在差異,亦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異議人自稱與溫氏家族存在特殊關系,而排斥他人,在第33類商品上注冊“溫氏”商標,缺乏法律和事實根據,不予支持。由是,準予廣州天源實業有限公司的“溫氏WENSURNAME;WEN”商標注冊。
來源:羊城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