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綠色包裝壁壘的積極應對措施
2007-07-02 16:19
行業分析
WTO給中國包裝產業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風險和困境。綠色包裝制度是國際上發達國家通用的有關產品包裝的標準制度。我國每年因為發達國家采用該項制度導致近240億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影響,綠色包裝壁壘已經日漸成為了制約我國包裝產業出口發展的瓶頸之一。為了更好的跨越綠色壁壘,適應全球環境保護,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有必要了解外國有關包裝方面的法規和限制性措施,改善我國出口產品的包裝,促進對外貿易的正常發展。
綠色包裝壁壘出口貿易綠色包裝由于過度包裝和包裝廢棄物對環境和資源造成的負面影響,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興起了股綠色包裝的浪潮。綠色包裝可促進社會持續發展,實施綠色包裝策略可以保護環境、節約資源,提高人們生活質量,但同時也會成為貿易保護主義國家限制他國進口的手段,形成國際貿易中的綠色壁壘。因此,構建我國企業綠色包裝體系既是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應對綠色壁壘的最佳選擇。
一、綠色包裝壁壘的含義
綠色包裝制度是指發達國家制定的有關產品包裝的更高、更完善的標準制度,它涵蓋了包裝材料、包裝、標志、標識和廢棄物的回收、復用和再生等等方面,是為了防止包裝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裝廢棄物給環境造成危害,或結構不合理的包裝容器可能損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綠色包裝制度可以有效解決環境問題,是實現包裝和環境協調發展的最佳途徑,符合世界環保潮流,但這種制度也常被一些國家作為是否準予進口的標準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成為綠色包裝壁壘。綠色包裝壁壘以其外在的合理性和內在的隱蔽性,成為發達國家廣泛采用的一種貿易壁壘。
二、綠色包裝的特點
(1)材料最省,廢棄物最少,且節省資源與能源,講求適度包裝;(2)易于回收,可循環利用,使資源再生;(3)包裝材料可自行降解,且降解周期可控;(4)包裝材料對人體和生物系統應無害無毒,不含有毒的物質,或將其含量控制在許可的范圍內;(5)包裝產品在其生命周期中,即從原料采集、材料加工、產品制造、產品使用、廢棄物回收再生、焚燒處理等均不產生環境污染。4R1D原則是綠色包裝產品的基本準則,即Reduce(減量)、Reuse(重復使用)、Recycle(再回收)、Recover(能量再生)、Degradable(可降解)。
三、國際貿易中對包裝的環保要求
為防止包裝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裝廢棄物給環境造成危害,或結構不合理的包裝容器可能損害使用者的健康,國際貿易中對包裝制定了較高且比較完善的包裝材料標準,但某些過于嚴格的綠色包裝措施,則可能妨礙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引發貿易爭端。具體體現在生態保護、包裝材料的使用、包裝廢棄物的處理、技術標準的建立等方面。
1.為了保護生態環境,防止因包裝中的病蟲、細菌、微生物等造成的危害,許多國家對包裝物作出嚴格限定。如美國、菲律賓、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等禁止使用稻草捆扎商品或作為包裝的填充材料;德國、日本禁止使用木版作包裝材料;美國、澳大利亞禁止使用未經熏蒸的木材、竹片作包裝材料;新西蘭禁止使用舊麻袋作包裝。
2.通過法律法規在包裝材料的使用方面作出特殊規定。如德國等國禁止使用PVC收縮包裝膜作為包裝產品,禁止使用含氯氟烴(CFCS)的泡沫塑料作包裝容器或包裝襯墊;美國等國限制使用不能再生或不能分解的塑料;法國等國家的法律強制包裝材料再循環或再利用。
3.運用稅費等經濟杠桿調節,鼓勵使用再循環資源。如向生產包裝材料的企業征收原材料費,對使用再循環資源的企業征收較少費用,對使用自然資源的企業征收高額費用;向生產企業征收產品包裝費,如用再循環包裝材料,可以免征,否則征收高額費用;向批發商征收廢物處置費。
4.建立進入市場的綠色標志制度。德、法、日、加拿大等發達國家之間已經對些綠色標志形成了相互認可;但是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利用包裝設置技術性的貿易壁壘,已經成為國際貿易中主要的非關稅壁壘。
綠色包裝壁壘出口貿易綠色包裝由于過度包裝和包裝廢棄物對環境和資源造成的負面影響,目前在全世界范圍內興起了股綠色包裝的浪潮。綠色包裝可促進社會持續發展,實施綠色包裝策略可以保護環境、節約資源,提高人們生活質量,但同時也會成為貿易保護主義國家限制他國進口的手段,形成國際貿易中的綠色壁壘。因此,構建我國企業綠色包裝體系既是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也是應對綠色壁壘的最佳選擇。
一、綠色包裝壁壘的含義
綠色包裝制度是指發達國家制定的有關產品包裝的更高、更完善的標準制度,它涵蓋了包裝材料、包裝、標志、標識和廢棄物的回收、復用和再生等等方面,是為了防止包裝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裝廢棄物給環境造成危害,或結構不合理的包裝容器可能損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綠色包裝制度可以有效解決環境問題,是實現包裝和環境協調發展的最佳途徑,符合世界環保潮流,但這種制度也常被一些國家作為是否準予進口的標準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成為綠色包裝壁壘。綠色包裝壁壘以其外在的合理性和內在的隱蔽性,成為發達國家廣泛采用的一種貿易壁壘。
二、綠色包裝的特點
(1)材料最省,廢棄物最少,且節省資源與能源,講求適度包裝;(2)易于回收,可循環利用,使資源再生;(3)包裝材料可自行降解,且降解周期可控;(4)包裝材料對人體和生物系統應無害無毒,不含有毒的物質,或將其含量控制在許可的范圍內;(5)包裝產品在其生命周期中,即從原料采集、材料加工、產品制造、產品使用、廢棄物回收再生、焚燒處理等均不產生環境污染。4R1D原則是綠色包裝產品的基本準則,即Reduce(減量)、Reuse(重復使用)、Recycle(再回收)、Recover(能量再生)、Degradable(可降解)。
三、國際貿易中對包裝的環保要求
為防止包裝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裝廢棄物給環境造成危害,或結構不合理的包裝容器可能損害使用者的健康,國際貿易中對包裝制定了較高且比較完善的包裝材料標準,但某些過于嚴格的綠色包裝措施,則可能妨礙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引發貿易爭端。具體體現在生態保護、包裝材料的使用、包裝廢棄物的處理、技術標準的建立等方面。
1.為了保護生態環境,防止因包裝中的病蟲、細菌、微生物等造成的危害,許多國家對包裝物作出嚴格限定。如美國、菲律賓、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等禁止使用稻草捆扎商品或作為包裝的填充材料;德國、日本禁止使用木版作包裝材料;美國、澳大利亞禁止使用未經熏蒸的木材、竹片作包裝材料;新西蘭禁止使用舊麻袋作包裝。
2.通過法律法規在包裝材料的使用方面作出特殊規定。如德國等國禁止使用PVC收縮包裝膜作為包裝產品,禁止使用含氯氟烴(CFCS)的泡沫塑料作包裝容器或包裝襯墊;美國等國限制使用不能再生或不能分解的塑料;法國等國家的法律強制包裝材料再循環或再利用。
3.運用稅費等經濟杠桿調節,鼓勵使用再循環資源。如向生產包裝材料的企業征收原材料費,對使用再循環資源的企業征收較少費用,對使用自然資源的企業征收高額費用;向生產企業征收產品包裝費,如用再循環包裝材料,可以免征,否則征收高額費用;向批發商征收廢物處置費。
4.建立進入市場的綠色標志制度。德、法、日、加拿大等發達國家之間已經對些綠色標志形成了相互認可;但是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利用包裝設置技術性的貿易壁壘,已經成為國際貿易中主要的非關稅壁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