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葡萄酒同質化的始作俑者
關于葡萄酒同質化問題的討論已引起大家的普遍關注。確實,在中國所有的大賣場、大超市的葡萄酒柜臺里,不細看就很難區分其產區和生產企業。原料和工藝的趨同和一致使葡萄酒的品質一致,包裝裝潢的跟隨和仿冒使葡萄酒的外觀一致,這是當前葡萄酒同質化的具體表現。
同質化的原因
1、葡萄品種的一致。葡萄種植不同于小麥、玉米等農作物可以年年變換品種。葡萄從栽培到收獲大約需要3年的時間。在當前我國農業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要形式的生產模式下,如果沒有有效的引導,農民只能跟風種植。一旦某個品種被確認為優良品種,該葡萄的價格就會隨之提升,大面積的跟風種植也就不可免。
2、工藝的一致。在葡萄酒的釀造過程中,除了因機械的使用使葡萄酒生產的某些操作過程得以改變外,長期以來,葡萄酒的生產工藝沒有根本的變化。例如,紅葡萄酒的帶皮發酵;白葡萄酒快速分離皮渣;使用葡萄酒酵母;低溫發酵和使用二氧化硫等等都是已經被國際葡萄酒界公認的。對于大部分中小企業來說,貿然改變會帶來巨大的經濟風險。所以,至今國際上出現的新工藝如熱浸提法和二氧化碳浸提法生產干紅葡萄酒,只有幾個大企業能夠進行實驗和試制。
3、生產企業一哄而上。近年來,業外企業如制藥、白酒甚至房地產商等,受利益所趨紛紛參與到葡萄酒行業。市場上什么品種熱銷,他們就生產什么。特別是一些企業投資小,在開發和創新上不可能有大的投入,于是,只要發現某個產品在市場上看好,便拿來仿制。曾有一個小老板生產“冰葡萄酒”,當被問及“冰葡萄酒”是什么時,老板說:“不知道,市場上賣得很好,價格高,我賣半價便有利可圖。”這類企業,他們的目的就是要同質化。
4、消費者認知不足。大多數普通百姓并不了解什么是葡萄酒,葡萄酒的個性消費更是無從談起。
5、法律法規滯后。模仿和假冒是葡萄酒同質化的人為因素,而我們的法律和法規卻對此軟弱無力。早些年“野生山葡萄酒”市場走俏,很快“野生山葡萄酒”如雨后春筍般地出現在全國各地。
我們曾經并不同質化
自新中國成立至20世紀80年代末,中國的葡萄酒企業各自都有自己的典型產品。如沙城葡萄酒廠的長城牌“龍眼干白”,張裕公司的葵花牌“金獎白蘭地”、“味美思”和“紅葡萄酒”,北京葡萄酒廠的豐收牌“蓮花白”(非葡萄酒)、“桂花陳”和“中國紅”,天津王朝公司的王朝牌“玫瑰香半干白”,民權葡萄酒廠的長城牌甜型“白葡萄酒”,通化葡萄酒廠的紅梅牌“人參葡萄酒”,青島葡萄酒廠的葵花牌意斯林白葡萄酒,昌黎葡萄酒廠的“黿魚酒”……都是在社會上很有名氣的葡萄酒。
在葡萄酒界都認為玫瑰香只宜生食,不能做出好葡萄酒的情況下,天津王朝公司偏是用玫瑰香葡萄做出了能走出國門的半干白葡萄酒。
現在,不少專家提出了用區域化工作來改變葡萄酒的同質化問題。其實早在20世紀70年代,我們就已經進行過這方面的工作。1974年在煙臺召開的全國第一次葡萄釀酒和葡萄栽培協作會議上,就已經規劃出了北部嚴寒區、渤海灣區、黃河故道區、西北區、新疆及河西走廊區和長江流域及江南區,并把這些區域適宜栽培的葡萄和適宜釀造的酒種作了說明。
6年后的1980年,全國第二次葡萄釀酒和葡萄栽培協作會議就沒有了這個話題,主題成了“發展優勢,保護競爭,促進聯合”。更可悲的是,28年來再也沒有開第三次會議。郭其昌曾在他寫的《新中國葡萄酒五十年》一書中說:“令人遺憾的是,這次會議后因種種原因,第三次協作會就此壽終正寢了,協作活動也就此停止了。”道出了一代大師的痛惜之情。
差異化路子還很長
改變葡萄酒同質化的現狀,促進差異化發展,使我國葡萄酒的生產和消費更加規范、健康、有序,需要政府、社會、企業和專家的共同努力。
1、政府和主管部門要在葡萄酒的法律法規上認真研究,推行生產的區域化和產品的等級制度,有效地加強質量技術監督作用。要加強管理并去掉地方保護主義,防止和制止一哄而上、魚龍混雜、假冒偽劣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和發展。要加強對葡萄種植和葡萄酒釀造區域化的宣傳和試行,時機成熟時則可立法實行。
2、大力推廣葡萄種植和葡萄釀酒的區域化,進行工藝技術的創新,是避免葡萄酒同質化、促進差異化發展的關鍵性工作。開展這些工作需要的時間長,企業必須具有一定的實力和基礎,一般的中小企業難以承受。所以,這些工作應有幾個經濟實力很強、知名度很高、設備技術過硬的大企業來承擔。而中小企業雖無能力擔此重任,但起碼可以在葡萄酒的包裝裝潢上少一點跟風,多一點創造,少一點模仿,多一點個性,少一點平庸,多一點特色,在經營理念上少一點投機,多一點自尊。
3、要從更深更廣的角度上宣傳葡萄酒的知識,使消費者真正懂得什么是葡萄酒和怎樣飲用葡萄酒,明白葡萄酒價格差別的真正原因。
來源:《華夏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