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的意見(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由標準委牽頭會同發展改革委、農業部、商務部、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成立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協調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解決意見;督促和檢查體系建設的進展情況。
(二)強化各部門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的責任。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需要各部門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國家標準委負責對“清理與食品安全有關的產品和衛生標準,構建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國務院各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負責行業標準的清理。制修訂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國家標準的清理和制修訂工作;各地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方標準的清理、制修訂和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管理工作,推動食品標準的實施,并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各部門開展上述工作,要在人員和資金等方面盡力提供保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標準清理和體系建設工作。
(三)創新標準化工作機制。提高標準制修訂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的參與程度,吸收有條件的社團、企業和專家參加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對于市場急需的重要標準要充分聽取企業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引導企業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參與國際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食品標準的計劃立項、起草、審查等全過程要公開透明、協調一致;建立標準的反饋機制,對標準制修訂和實施全過程的信息進行收集并處理。
(四)調整和組建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針對當前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化工作發展的要求,在充分研究相關國際食品標準化組織構架的基礎上,按照科學合理、分工明確的原則,建立健全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要廣泛吸收企業和社會各界專家參加。
(五)提高食品安全標準化工作人員素質。在全國范圍內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食品生產企業標準化技術人員開展標準化法律法規、標準化基本理論知識以及重要標準的宣傳與培訓工作。培訓分層次進行,國家標準委主要負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省級標準化機構的培訓,各省組織所轄地區標準化行政管理人員和食品企業負責人、標準化技術人員的培訓,爭取經過3至5年的努力,培養出一批既有標準化知識又具備專業知識的業務骨干。
(六)加大對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的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任務繁重、工作量大,需要充足的經費支持。應積極爭取國家財政支持,重點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制修訂和基礎性研究,同時多方開辟渠道,保障資金投入。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對于保障食品安全的重大意義,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齊心協力,盡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為確保我國食品安全和提高我國食品行業質量和競爭力打好技術基礎。
頒發日期:2004年12月15日